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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
2023-09-30

根据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[浙旅院外(2017)83号],2023-2024-1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学金类别及标准

(1)“一带一路”专项奖学金。面向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来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专门设立的学业奖学金,标准如下:

等级

金额

A等

4000元/学期

B等

3000元/学期

C等

2000元/学期

(2)校级学业奖学金。面向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校来华留学生,标准如下:

等级

金额

比例

一等奖

2000元/学期

≤20%

二等奖

1500元/学期

≤30%

三等奖

1000元/学期

≤40%

(3)才艺奖学金:来华留学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赛事、文体活动获奖或有上佳表现,可申请该项奖学金。

等级

金额

国家级

一等奖:2000元/人

二等奖:1500元/人

三等奖:1000元/人

优胜奖:500元/人

省级

一等奖:1000元/人

二等奖:800元/人

三等奖:500元/人

优胜奖:200元/人

校级

一等奖:500元/人

二等奖:300元/人

三等奖:200元/人

优胜奖:100元/人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申请“一带一路”专项奖学金

1.拥有外国国籍,持有合法外国护照、有效签证和在华居留许可,对华友好,并且身心健康。

2.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无下列情形发生:

(1)无故欠缴学费、住宿费等;

(2)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。

3.必须是来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学生。

(二)申请校级学业奖学金

1.拥有外国国籍,持有合法外国护照和有效签证,对华友好,并且身心健康;

2.上课出勤率在85%(含)以上,没有无故缺课、迟到、早退现象;

3.参考留学生综合测评成绩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1.10月9日前,个人提交申请表;

2.10月10日-10月16日,评审小组评审;

3.10月17日-10月24日,校内公示名单。

四、申请材料

1.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申请表》;

2.护照复印件;

3.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国际教育学院

2023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