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[浙旅院外(2017)83号],2023-2024-1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类别及标准
(1)“一带一路”专项奖学金。面向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来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优秀国际学生专门设立的学业奖学金,标准如下:
等级 |
金额 |
A等 |
4000元/学期 |
B等 |
3000元/学期 |
C等 |
2000元/学期 |
(2)校级学业奖学金。面向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校来华留学生,标准如下:
等级 |
金额 |
比例 |
一等奖 |
2000元/学期 |
≤20% |
二等奖 |
1500元/学期 |
≤30% |
三等奖 |
1000元/学期 |
≤40% |
(3)才艺奖学金:来华留学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赛事、文体活动获奖或有上佳表现,可申请该项奖学金。
等级 |
金额 |
国家级 |
一等奖:2000元/人 二等奖:1500元/人 三等奖:1000元/人 优胜奖:500元/人 |
省级 |
一等奖:1000元/人 二等奖:800元/人 三等奖:500元/人 优胜奖:200元/人 |
校级 |
一等奖:500元/人 二等奖:300元/人 三等奖:200元/人 优胜奖:100元/人 |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申请“一带一路”专项奖学金
1.拥有外国国籍,持有合法外国护照、有效签证和在华居留许可,对华友好,并且身心健康。
2.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无下列情形发生:
(1)无故欠缴学费、住宿费等;
(2)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。
3.必须是来自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学生。
(二)申请校级学业奖学金
1.拥有外国国籍,持有合法外国护照和有效签证,对华友好,并且身心健康;
2.上课出勤率在85%(含)以上,没有无故缺课、迟到、早退现象;
3.参考留学生综合测评成绩。
三、申请程序
1.10月9日前,个人提交申请表;
2.10月10日-10月16日,评审小组评审;
3.10月17日-10月24日,校内公示名单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生奖学金申请表》;
2.护照复印件;
3.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。
国际教育学院
2023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