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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-2024-1学期留学生(学历生) 期末管理工作的通知
2024-01-02

各相关二级学院:

临近期末,为进一步做好留学生(学历生)期末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根据学生手册《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修订)》和《学生考勤管理办法》,做好本学院留学生旷课学时统计与处理。请于2024年1月8日前将留学生本学期旷课(缺勤)情况汇总表(附件1)交至行政楼1403办公室。

2.对于符合政策且向教务处备案的免修课程,请于学期结束前完成相应课程“免修免考”认定工作。

3.对于本学期所开课程,请联系任课老师按照在校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,完成出卷、期末考试(考核)、阅卷、成绩录入等工作。请各学院于1月5日前将《2023-2024-1学期留学生期末考试(考核)安排》(附件2)交至行政楼1403办公室。

4.请各学院审核留学生考试成绩,并在2024年1月18日前做好学生的学业警示工作,对学习困难者做好学习帮扶。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8日前,从教务系统导出该生成绩单(加盖学院章)交至行政楼1403办公室。

5.认真做好教案、授课进度计划、作业布置批阅计划表、学生点名登记表、试卷、标准答案、成绩分析表和成绩登记表等教学文档的收集、整理存档工作,国际教育学院抽查。

6.做好留学生思想动态排查。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,如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、发表不当言论、违法犯罪、非法居留、非法就业、心理健康等,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8日前将本学期留学生谈话记录交至行政楼1403办公室。

7.做好学生安全排查和教育工作。开展一次期末及寒假安全教育,尤其做好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。开展一次寒假留学生去向排查,尤其要掌握留学生离校返校时间及寒假活动安排,落实联系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。

国际教育学院

2023年1月2日